首先,投資者向轉出券商提出轉托管申請,填寫“轉托管申請書”,在申請書中認真填寫轉出證券帳戶代碼、證券品種、數量等,務必注意填寫轉入券商的名稱及與其相符的席位號。轉出券商收到申請書后,認真核對投資者的身份證及申請書內容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后,在交易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向深交所報盤轉托管,當日停牌證券不可以轉托管,轉托管委托報盤后,在當日閉市前也可報盤申請撤單。
每個交易日收市后,深圳證券結算公司將處理后的轉托管數據打入“結算數據包”,通過結算通訊系統發給券商,券商根據所接收的轉托管數據及時修訂相應的股份明細帳。轉托管證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托賣出。轉出券商每次受理轉托管業務時,向投資者收取30元人民幣的轉托管費。轉托管成功后,投資者在原轉出券商處的深圳帳戶如不銷戶,仍可繼續使用,但還是要在哪兒買,哪兒賣,否則要辦轉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