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9-06-28 11:12
mingj 閱讀(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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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技術類
上周末參加openparty,來自譯言的幾個朋友詳細解釋了他們預想的譯言的收費模式。簡單來說,譯言會出面買下一些文章或書刊的版權,簽約譯者進行申領翻譯。當譯文通過審核,譯言就把原文以及譯文打包作為收費文章掛在譯言收費頻道上,按點擊率來收費;或者轉賣給其他網站,也可以按整文收費。最后,原文作者、譯文作者和譯言三方來分取利潤。如果受好評足夠高,譯言還可能將譯文提供出版,不再僅僅局限在網絡上面,而是進入廣大的書店。
譯言是一家專注于高質量譯文翻譯的網站,我曾在上面翻譯了一些文章,也經常上去讀些最新的業界資訊。譯言向廣大的網友提供翻譯發布平臺,由網友提交自認為有意思的原文,再由網友自發翻譯提供譯文。這種互聯網化身為平臺、集體參與貢獻智慧、變發布為參與的模式,帶著鮮明的web2.0的烙印。我們不妨命名曰:翻譯2.0。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傳統的出版工作之中,一般是出版社提前做好翻譯書刊的計劃,再通過個人關系或者熟人介紹找到一定的潛在譯者,把書交給譯者進行翻譯。這種方式也不妨名曰:翻譯1.0。
翻譯1.0與2.0的特點對比,本文就不做分析了,相信讀者能很好地通過類比web1.0與2.0的特點來得到。下面著重談談譯言的出版計劃,在這個時代,誰更有可能脫穎而出,引領行業浪潮?
首先,我們看到文章書刊,特別是高質量的原創文章,因為在智力創造方面的特點,在版權方面的控制都是非常嚴格的。這類原創文章和充斥互聯網的大部分轉載、口水文章,質量上有天壤之別。而正是那些原創文章,才有可能真正產生足夠的用戶粘性,也是譯言這類網站的立足之本。但是,我們來看國內外在版權這塊是怎么做的?國外的有名作者的作品,通常都是被某家大的出版商把持著。比如,羅琳的《哈利波特》就是由英國出版商Bloombury買下了出版許可,任何意圖翻譯或者引入的出版社就必須找到Bloombury交涉版權。這種源頭的單一性或者壟斷性,其實更適合翻譯1.0時代,也更適合大的出版廠商壟斷整個出版源頭。對于這類的書刊,譯言集體智慧和參與能體現出來的優勢就不大,而圖書公司更有財力、人力以及影響力拿下版權。相反,對于一些傳統報刊雜志,比如英國《衛報》、《華爾街日報》等等,它們已經建立了網上報刊,也提供了很多高質量的新聞或者專欄。因為圖書公司大多不可能在這塊投放資源,譯言如果能談下它們的翻譯版權,也是一種比較穩定的原創文章來源,頗有發展潛力。
其次,在中國正式出版書刊,都是需要書號的。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做客CCTV《決策者說》時指出,“中國標準書號作為一種圖書的編號,本來只是一種正式出版物的標志,本身并沒有價值。但在我國對出版業實行審批制的政策背景下,擁有專有出版權的出版單位,才能獲得書號的使用和經營權,書號成了國家賦予國有出版單位特許經營權的標志。”大型的圖書公司,比如圖靈、華章,其實都是掛靠在相應的國有出版社的,依托國有出版社的資源獲取書號。那么,譯言如何進入圖書出版市場?基于現實,就也可能需要依托某家國有出版社才能獲得一定的書號,才能進行公開發行圖書。就譯言朋友的解釋來看,譯言在這一塊準備的還是不足。但是,現有一些規模比較大的圖書公司在這塊可以說是游刃有余。
最后,圖書出版又涉及銷售渠道的問題。我對這塊不熟,但根據我的觀察,書市、圖書發行所和書店,這就是最基本的銷售渠道。如果譯言想自己包攬下所有的營銷、貨運、發放等工作,估計是不可能的。如何找到一家圖書代銷商或者代理,由對方來做渠道推廣和營銷,譯言專注于做翻譯會更有利。但是,作為在這個行業積攢不深的譯言,如何建立市場,如何得到廣大的代理信任,也不是輕而易舉。
從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圖書出版作為環節繁雜、層層代理的市場,又因為知識版權的獨特性和唯一性,可能傳統的圖書公司更有優勢來做好做大這個平臺,召集出版行業上下游的其他公司一同加入進來。對于譯言,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才有可能走到舞臺的中央。但是亞馬遜也從與傳統書店的廝殺中脫穎而出,誰又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