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型組織”這一概念是美國哈佛大學佛睿思特(Forrester) 教授于1965年在《企業的新設計》一文中首先提出的。在此基礎上,彼得。圣吉教授認為學習型組織是這么一種組織,“在其中,大家得以不斷突破自己的能力上限,創造真心向往的結果,培養全新、前瞻而開闊的思考方式,全力實現共同的抱負,以及不斷一起學習如何共同學習”。
馬恰德在他的組織學習系統理論中指出:“系統地看,學習型組織是能夠有力地進行集體學習,不斷改善自身收集、管理與運用知識的能力,以獲得成功的一種組織?!?nbsp;
鮑爾.沃爾納對學習型組織所下的定義是:“學習型組織就是把學習者與工作系統地、持續地結合起來,以支持組織個人、工作團隊及整個組織系統這三個不同層次上的發展。”
國內學者對學習型組織的定義中,比較典型的是郭咸綱的定義:學習型組織,是指通過培養彌漫于整個組織的學習氣氛,充分發揮員工的創造性思維能力而建立起來的一種有機的、高度柔性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續發展的組織。這種組織具有持續學習的能力,具有高于個人績效總和的綜合績效。曹世潮的定義也比較有特色,他認為,所謂學習型組織,即組織是否具有學習的欲望、機制、環境和全體一致的自覺。
綜合以上觀點認為,學習型組織是指:在這種組織中,個人、團隊和組織是學習的三個層次,他們在由組織共同愿景所統領的一系列不同層次的愿景所引導和激勵下,不斷學習新知識和新技能,并在學習的基礎上持續創新,以實現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和個人的全面發展。
參考資料:
http://www.bjc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