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管理是使經理的工作變被動為主動的一個很好的手段,實施目標管理不但是有利于員工更加明確高效地工作,更是為未來的績效考核制定了目標和考核標準,使考核更加科學化、規范化,更能保證考核的公開、公平與公正。畢竟,沒有目標你是無法考核員工的。
目標管理由管理學大師Peter Drucker提出,首先出現于他的著作《管理實踐》(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書中,該書于1954年出版。 根據Drucker的說法,管理人員一定要避免“活動陷阱”(Activity Trap),不能只顧低頭拉車,而不抬頭看路,最終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標。 MBO的一個重要概念是企業戰略規劃不能僅由幾個高管來執行,所有管理人員都應該參與進來,這將更有利于戰略的執行。另一個相關概念是,企業要設計有一個完整的績效系統,它將幫助企業實現高效運作。 由此,可以將目標管理視為Value Based Management(價值管理)的前身
制定目標看似一件簡單的事情,每個人都有過制定目標的經歷,但是如果上升到技術的層面,經理必須學習并掌握SMART原則。
所謂SMART原則,即是:
1. 目標必須是具體的(Specific)
2. 目標必須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
3. 目標必須是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
4. 目標必須和其他目標具有相關性(Relevant)
5. 目標必須具有明確的截止期限(Time-based)
無論是制定團隊的工作目標還是員工的績效目標都必須符合上述原則,五個原則缺一不可。
制定的過程也是自身能力不斷增長的過程,經理必須和員工一起在不斷制定高績效目標的過程中共同提高績效能力。
特別注明:有的又如此解釋此原則
——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R代表現實性(Realistic),指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觀察;
——T代表有時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posted on 2009-11-24 09:38
周銳 閱讀(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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