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網(wǎng)友留言問我,Object是什么?
雖然是私人留言,不過匿名轉(zhuǎn)過來希望不會怪我

,如有不妥請告知。
這位朋友把Constructor、Prototype和Function搞混淆了,由于JavaScript是Object-based的語言(JavaScript does not contain proper classes)。說Object是所有對象的原形(prototype),其實是可以的,不過這里是指設(shè)計模式中的Prototype Pattern中的原形概念,而不是Object.prototype這個JavaScript的原形語言特性。
那么JavaScript中的Object到底是什么東東呢?
Script56.chm(就是M$官方教程)上說:提供所有 JScript對象通用的功能。恩,明白嗎?因該是明白了,但友好像還是不明白@_@。如果我們從數(shù)據(jù)結(jié)構(gòu)上來說,一個
object(Object的實例)就是一個無序的集合,類似C++中的map、C#中的hashtable、Java中的hashmap這樣一個結(jié)構(gòu)。并且包含了一個JavaScript語言系統(tǒng)賦予的原始值,什么意思呢?Object有個方法叫做valueOf,它的功能是返回指定對象的原始值。這個也是可以在Script56中查到的,并且還有一個表格列舉了系統(tǒng)對象的valueOf返回結(jié)果。也就是說,Array、Boolean、Date、Function、Number等等對象,其實都是從Object來的,它們的祖先都是Object。它們表現(xiàn)不同的語言特性,比如Array有被自動管理的length屬性,Boolean只有true或false取值,Date表示時間結(jié)構(gòu),F(xiàn)unction可以被運行,都是它們的原始類型(valueOf)賦予它們的能力。Object實際只是一個概念,JavaScript這個語言基于對象,是說所有內(nèi)建類型都被抽象出了一組公用的方法和屬性(也可以叫行為和狀態(tài)),我們就想像只擁有這些特性的一個東西就是Object。實際上Object在編程中沒有太大用處,我們都是在使用Object的實例
object,然后使用Object的集合特性(expando),擴(kuò)充
object成為我們希望的東西。對于Object.prototype,其實并不怎么能用到,因為每個確切的類型都有自己的prototype,我們添加原形方法大都針對確定的類型。
Object除了
prototype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屬性——constructor。這個東西就是用來完成我前面說到的對
object的擴(kuò)充用的,它也是我們使用JavaScript模擬OOP的基礎(chǔ)。由于JavaScript中所有東西都是Object,所以constructor也是,不過它的原始類型是Function(運行Object.constructor.valueOf()得到:function Function() { [native code] })。當(dāng)然反過來并不是所有的JavaScript對象都有constructor屬性,一些內(nèi)建對象沒有constructor的說。
對于Object和Function的關(guān)系,我認(rèn)為這不是很好的檢驗代碼:

Function.prototype.read=function()
{};//擴(kuò)展Function的原型
for(var i in Object)alert(i)//顯示read


Object.prototype.read=function()
{};//擴(kuò)展Object的原型
for(var i in Function)alert(i)//顯示read,F(xiàn)unction的原型是Object????

引用回復(fù):
Function也是一個Object,在javascript中,所以的東西,包括Function都是Object,這個一定要理解透徹!
當(dāng)你前面將Function.prototype.read新添加一個對象以后,所有的Function都將擁有此方法.而在Object中有一個constructor,它的prototype是Function所以會alert顯示read,這并不是說Object的原型就是Function!
由于Function是一個Object,所以,當(dāng)擴(kuò)展了Object,在Function中就會出現(xiàn)同樣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