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網友留言問我,Object是什么?
    雖然是私人留言,不過匿名轉過來希望不會怪我,如有不妥請告知。

    這位朋友把Constructor、Prototype和Function搞混淆了,由于JavaScript是Object-based的語言(JavaScript does not contain proper classes)。說Object是所有對象的原形(prototype),其實是可以的,不過這里是指設計模式中的Prototype Pattern中的原形概念,而不是Object.prototype這個JavaScript的原形語言特性。

    那么JavaScript中的Object到底是什么東東呢?Script56.chm(就是M$官方教程)上說:提供所有 JScript對象通用的功能。恩,明白嗎?因該是明白了,但友好像還是不明白@_@。如果我們從數據結構上來說,一個object(Object的實例)就是一個無序的集合,類似C++中的map、C#中的hashtable、Java中的hashmap這樣一個結構。并且包含了一個JavaScript語言系統賦予的原始值,什么意思呢?Object有個方法叫做valueOf,它的功能是返回指定對象的原始值。這個也是可以在Script56中查到的,并且還有一個表格列舉了系統對象的valueOf返回結果。也就是說,Array、Boolean、Date、Function、Number等等對象,其實都是從Object來的,它們的祖先都是Object。它們表現不同的語言特性,比如Array有被自動管理的length屬性,Boolean只有true或false取值,Date表示時間結構,Function可以被運行,都是它們的原始類型(valueOf)賦予它們的能力。Object實際只是一個概念,JavaScript這個語言基于對象,是說所有內建類型都被抽象出了一組公用的方法和屬性(也可以叫行為和狀態),我們就想像只擁有這些特性的一個東西就是Object。實際上Object在編程中沒有太大用處,我們都是在使用Object的實例object,然后使用Object的集合特性(expando),擴充object成為我們希望的東西。對于Object.prototype,其實并不怎么能用到,因為每個確切的類型都有自己的prototype,我們添加原形方法大都針對確定的類型。

    Object除了prototype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屬性——constructor。這個東西就是用來完成我前面說到的對object的擴充用的,它也是我們使用JavaScript模擬OOP的基礎。由于JavaScript中所有東西都是Object,所以constructor也是,不過它的原始類型是Function(運行Object.constructor.valueOf()得到:function Function() { [native code] })。當然反過來并不是所有的JavaScript對象都有constructor屬性,一些內建對象沒有constructor的說。

    對于Object和Function的關系,我認為這不是很好的檢驗代碼: 


Function.prototype.read=function(){};//擴展Function的原型 
 for(var i in Object)alert(i)//顯示read

 Object.prototype.read
=function(){};//擴展Object的原型 
 for(var i in Function)alert(i)//顯示read,Function的原型是Object???? 

引用回復:
Function也是一個Object,在javascript中,所以的東西,包括Function都是Object,這個一定要理解透徹! 
當你前面將Function.prototype.read新添加一個對象以后,所有的Function都將擁有此方法.而在Object中有一個constructor,它的prototype是Function所以會alert顯示read,這并不是說Object的原型就是Function
! 
由于Function是一個Object,所以,當擴展了Object,在Function中就會出現同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