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例類只能有一個實例。
- 單例類必須自己創(chuàng)建自己的唯一的實例。
- 單例類必須給所有其他對象提供這一實例。
代碼:
Singleton.php :
<?php
class Singleton
{
private static $instance;
private function __construct()
{
}
public static function getInstance()
{
if(self::$instance == null)
{
self::$instance = new Singleton();
}
return self::$instance;
}
}
?>
在使用的時候,因為構造方法是private(私有)的,所以是不能直接實例化的,必須使用類似下面的方法:
例子:
<?php
require_once('Singleton.php ');
$instance = Singleton::getInst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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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關于靜態(tài)的說明
靜態(tài)成員.
他在類被聲明時就產生了,也就是在程序編譯階段產生的,它只有一個所有該類實例共享的原本,任何該類實例更改靜態(tài)變量的值后,其它該類實例再去訪問該靜態(tài)變量,其值已經變成更改后的值,因為其在內存,就存一個原本。
非靜態(tài)成員是在類實例化時產生的,你new一個該類實例,系統(tǒng)就會為該類實例的所有非靜態(tài)成員新開辟一個空間,每個實例都只能自己的非靜態(tài)成員。(有多少個類的實例,就要開辟多少個非靜態(tài)成員的空間)
單例類全局只有一個實例,你可以把它看成全局對象。
從底層來說,編譯完成后主要是兩個部分,一是CPU指令,這一部分包含各種方法;二是數據,也就是程序定義的各種類型的變量。運行程序實例化一個對象時,按如下方式分配內存:
1。在程序啟動時將靜態(tài)數據和靜態(tài)方法放入堆內存中。
2。第一次實例化對象時將其它方法放入代碼段中。
3。每次實例化對象時將其它數據放入棧內存中。
實例化同一個對象時,上述1、2項不動,只是再加一個第3項即可。銷毀一個實例的時候,如果還有其它的實例存在,就只釋放該實例的棧數據段(上述第3項)。
根據以上原理回答您的問題
靜態(tài)方法和數據一般都是Public型的,用于類的極普遍的事物處理,可以在程序的任意地方調用,在整過程序運行過程中始終占用計算機內存,一搬少用。如果一個程序中的各個對象都用一個數據庫的話,可以使用靜態(tài)方法連接。
單件模式的實例銷毀時可以釋放所有的非靜態(tài)方法和數據,,如果把這個類的所有方法都設計為靜態(tài)的,這些方法將一直占用內存,浪費資源,不可取。
在new一個對象時,只是加一個數據段,并不重新加載方法和靜態(tài)變量。
最后說一個變量傳送的問題,網上很多朋友在回答類之間參數傳遞時都說用靜態(tài)變量,我認為這種方法不好,本來加類的目的就是為了封裝,如果用一個類似于全局變量的靜態(tài)變量作為參數就大大削弱了封裝的意義。
實際上,系統(tǒng)和應用程序對內存的管理相當復雜.
=======================下面摘自思歸的文字
從表面上看,靜態(tài)(static)成員可以通過 類名.成員名 來直接調用,而實例(instance)成員需要生成一個對象后才能調用。同一個操作,性能當然靜態(tài)成員好
但其實區(qū)別是跟對象設計有關的,一般來說實例成員跟實例的狀態(tài)有關,某個方法的調用可能需要訪問當前對象的狀態(tài),并改變其狀態(tài),從而影響其他方法的結果
而靜態(tài)成員是跟類本身有關,與單獨的實例狀態(tài)無關。但靜態(tài)成員不要太多了,否則就淪為以前的procedural programming風格了,也許對象需要重新設計或重構。
靜態(tài)成員往往會在多線程下操作,需要做同步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