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項目成功上線時,項目經理會做一番匯總,提到整個項目經歷中各種感人情節,感謝abcdefg然后感謝大家加班加點的努力……
故事總是這樣重復上演,然后一個非常現實的情況是現有的私營企業的加班現狀。
首先需要澄清一點的是這里討論的加班是不帶薪的加班(包含不調休等其他直接利益)。 當雇傭制存在時,人們就以“上班”來代表自己的工作,有人出錢,有人出力,出錢的人雇傭出力的人,大家為了各自的目的持續這種關系。尤其是私營企業存在時,這種雇傭關系更為明顯——老板為自己上班,因為公司是自己的;員工(雇傭工人)為自己上班——賺取工錢(勞動報酬)來養家糊口過日子。雖然都是為自己上班,但是有個概念是老板的自己=公司集體,員工的自己=員工自己(家庭)。也就是說,在這個前提下,兩種身份的人上班的目的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知道,雇傭關系的確立需要一個約定,一般就是我們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勞動規定)。如同其他社會現象一樣,工作也有個社會通用約定:比如定點上下班。而加班就是在這個雇傭關系和通用約定之上衍生出來的現象。
企業管理人員明白這種工作目的帶來的影響,于是約定如果有加班,則給予更多獎勵。于是加班這一現象也就正常了。 但是在正常中必須有異常的陪伴,那就是現在的多數私企做的事情:加班沒有報酬。面對這種狀況時,有的管理人員會對你說,加班雖然沒有加班費,但是你不是沒有收獲的,加班屬于額外的付出,付出會有回報的,你的能力會提升,同時年底可能會有其他的比如年終獎啊晉升啊等等優勢……當說出這種話時,如果你信了,那說明你還年輕,容易被忽悠。事實是需要仔細揣摩的,第一點,加班為了什么?如果是你承諾3天做完的活,到日子沒交差,那加班搞太正常了,這個不是要討論的;如果你完全自愿在公司加班學習,那也不要討論,學習哪里都一樣。但是有種加班是所謂的制度或者是強制執行的,項目經理為了讓項目順利執行完,那這個需要討論一下了。加班本身成為了一種常態,然后又對你承諾是個人提升的前提,那這個就是自相矛盾的了。所有人都休息,你加班,這叫提升;所有人都加班,你也加班,這就不是提升了。如果是短期內項目沖刺,這個加班不叫加班。
注意我說的是常態,就是說公司管理人員把加班作為一項長期事業來進行了~~~這時候其實是你步入到一個低能效倒退的節奏里去了。 親身經歷告訴我,常態的加班帶來的后果;第一、低效,員工的工作效率會有個曲線發展,剛開始加班會體現出干的活也多,這時候一切都很美好,但是時間一長,你會發現,原來8小時工作的內容,放到12小時還是這些活,原地不動了~~再過段時間,由于長期的加班,體力意志力以及心智都不是正常發展,所以效率會再降一個檔,8小時的工作,12小時加班只能完成一半,而剩下一半不是故意消極怠工就是員工去做自己的事情。于是結果就是本來可以正常發展的業務慢慢走向死亡。第二條后果、員工的全方位虧損,企業發展良好與否,員工是其組成基本,大家都知道招一個人然后到培訓他可以完成特定工作這都是有很大成本的,如果這個員工不斷成長,那這些成本是值得的,如果這個員工各方面不斷的退步,甚至像一顆老鼠屎,那么不好意思,企業這一鍋大湯是肯定要毀了,長期的高強度加班帶來的人的身體和精神損失我就不多講了,體驗過的都知道。第三條后果就是,企業的名聲不好,面對同樣的機會,多數人會選擇正常的企業,而一個總加班的公司是不會有人選擇的。
最后總結一下,加班是現代企業競爭的常態,但是長期高強度加班不能成為一個企業的常態,說起來這話有點繞。說白了要不要加班就是在考驗管理者,正所謂張弛有度,如何調節?不是放一句狠話:天天加班周末不休~~就能打敗競爭對手的,真奇怪為什么有的所謂的高層領導那么na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