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vascript認識它已很久了,但從來沒有系統的去學過它,骨子里認為這種腳本語言是在是太簡單了,不值的好好去學,因此對他的了解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最近Rich Client的興起,腳本語言開始大行其道,讓我開始重新認識javascript。決定系統的學學javascript。
到網上下了javascript權威指南(第四版),是中文的,不過字體不是很清楚,放大點勉強可看。也是事有湊巧,這天正在看著,剛好hr發了封email說公司最近買了一批新書,我一看剛好有這本書(javascript : the definitive guide),趕緊跑去借來,原版的,而且是最新的第五版,看了看價格,49.9dollar,真夠嚇人的。
javascript的語法確實夠靈活的,var o =? {x:3,y:2},這樣就定義并創建了一個對象,而在java中,你得這樣做:
public class O{
?private int x;
?private int y;
?public O(){}
?public O(int x,int y){
????? this.x? = x;
????? this.y = y;
}
//========getter/setter method=========
........
}
O o = new O(3,2);
還有,函數的參數是不確定的,你可以傳參數,也可以不傳參數,對于不同的參數的情況,你只要寫一個函數就可了,但在java中,你得根據參數的情況寫多個函數了。
以上是我今天的一點心得,隨著學習的深入,我會陸續寫一些有關javascript的學習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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