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項目接觸的新架構讓我對Spring和Hibernate又有了新的認識,以前使用Hibernate的時候并不是從真正的ORM角度來考慮的,我想ORM真正的目的是讓我們不需要去關注數據庫表與表之間的關系,而是考慮Entity對象之間的關系,將關注點從表與表之間轉移到對象與對象的關系上。
以前在使用hibernate的時候,經常由middlegen或其他工具生成Entity類后就不再改動,或者只對一些字段屬性進行改動,而現在這個架構在使用的時候,所有的entity之間的業務邏輯都是實現在entity類里面,如有Account, User, Balance這三個實體類,一個User可能有多個Account, 一個Account的對應一個Balance,如果需要添加一個新的User,同時再創建一個默認的Account, 這樣的邏輯我以前會把他們都在Service層中實現,而現在的做法是直接在User類中設置一個addAccount的方法,在createUser的時候進行調用,而創建User時則是調用一個Factory進行創建。這樣就將業務邏輯全部封裝在entity類中,除了一些查詢之外,而這寫對象也就成了domain對象。
當然,在客戶端調用的時候我們還是通過一個Service來調用domain對象的,這個Service是由Spring維護的,在每個service方法中都會存在Hibernate的Session,這樣在持久化的時候,只需要flush一下就可以將所有的domain對象持久化到數據庫中。在當前框架中,表現層使用的是GWT,而hibernate session則使用Spring的SessionInViewInterceptor將session一直傳播到表現層,這樣在Lazyload的時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有domain對象的ID都是由AspectJ靜態織入,因為在使用的時候,要避免對ID進行操作,如根據ID進行查找之類的,因為ID都是無業務的主鍵。
在hibernate mapping file中,所有實體的關系都體現在里面,包括subclass, map,list之類的數據結構,這些結構之前我很少用到,看來對hibernate的理解還是有些差異,僅僅局限在了簡單的使用上,卻忘了其精髓----ORM,從對象的角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