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龍·斷章·小札[十二]:《多情劍客無情劍》 作者:邊城不浪

  十年前,朝廷里的風流翰林,兵器譜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關,展開自我放逐生涯。十年后,流放者歸來。
  
   《多情劍客無情劍》是古龍第一部擊中我的小說,在短短的一個月內,我重讀了三遍。時隔多年,還能想起初讀此書時的痛楚,仿佛自己化身為李尋歡,歷劫諸難。在我的記憶里,能夠如此打動我的武俠作品,再也沒有第二部。
  
   這本書在臺灣出版時,分為上下兩部《風云第一刀》和《鐵膽大俠魂》。上部寫殲滅梅花盜,下部敘與上官金虹爭雄。上部極寫“冬”,李尋歡十年后從關外回家,不管眼見何物,都將他迅速帶入十年前的情境,帶出李尋歡對林詩音的苦戀,寒氣逼人;下部極寫“秋”,兵器譜上的名角紛紛出場,幾乎每一場決戰都足以載入武俠史冊,帶出阿飛對林仙兒的癡戀,風雨蕭瑟。
  
   小說的兩個部分,味道節奏涇渭分明。上部抒情、舒緩,下部鏗鏘、緊湊。把它們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尋歡的回憶。
  
   ● 追憶
  
   《多情》傾盡了古龍的熱情和心血,這是一部用他的生命書寫的失敗之書。作品里頭,找不到一個真正的贏家。
  
   從李尋歡入關,到阿飛遠行,淡淡的憂傷籠罩全書。和其它武俠人物不同的是,李尋歡并不生活在此時此地,他真正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憶:
  
   十年前,他放棄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關去的時候,也曾路過這里,那時正是春暖花開的時候。
   他記得這附近有個小小的酒家,遠遠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簾,所以他也曾停下車來,去喝了幾斤酒。
   酒雖不佳,但那地方面對青山,襟帶綠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著那些歡笑著的紅男綠女,一杯杯喝著自己的苦酒,準備從此向這十丈軟紅告別,這印像令他永遠也不能忘記。
   現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這里,經過了十年的歲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許已嫁作人婦,昔日的恩愛夫妻,如今也許已歸于黃土,就連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雖然和春風中大不相同,但他經過這條路時,心里仍不禁隱隱感覺到一陣陣刺痛。
   財富、權勢、名譽和地位,都比較容易舍棄,只是那些回憶,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憶,卻像是沉重的枷鎖,是永遠也拋不開,甩不脫的。
   李尋歡自懷中摸出個扁扁的酒瓶,將瓶中的酒全灌進喉嚨,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腳下的幾間敞軒,屋外四面都有寬闊的走廊,朱紅的欄桿,配上碧綠的紗窗。
   他記得春日里這里四面都開遍了一種不知名的山花,繽紛馥郁,倚著朱紅的欄桿賞花飲酒,淡酒也變成了佳釀。
   如今欄桿上的紅漆已剝落,紅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車轍馬蹄縱橫,還可以聽到屋后有馬嘶聲隨風傳出。
  
   李尋歡一走進門,又一腳踏入十年前的回憶里。
   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沒有絲毫變化,一桌一幾,也依舊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連桌上的筆墨書籍,都沒有絲毫變動,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陽,想必也都依舊無恙。
   李尋歡仿佛驟然又回到十年前,時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許剛陪林詩音數過梅花,也許正想回來取一件狐裘為她披上,也許是回來將他們方自吟出的佳句記下,免得以后遺忘。
   但現在李尋歡想去遺忘時,才知道那件事是永遠無法遺忘的,早知如此,那時他又何苦去用筆墨記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輕輕地灑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細語。
   ……
   李尋歡在一張寬大的、鋪著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來,這張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紀還要大些。
   他記得自己很小的時候,總是喜歡爬到這張椅子上來為他的父親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長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時他心里總有一種奇妙的想法,總是怕椅子也會和人一樣,也會漸漸長高。
   終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絕不長高,那時他又不禁暗暗為這張椅子悲哀,覺得它很可憐。
   但現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這張椅子一樣,永不長大,也永遠沒有悲傷,只可惜現在椅子仍依舊,人卻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許就在于對逝去時光的追憶和感傷。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尋歡的肉身駐留在“此時”,他的靈魂卻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失去的東西是最寶貴的,因為我們無法改變歷史,而記憶仿佛一個過濾器,把悲慘和不幸逐漸篩選剔盡,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憶。所以李尋歡永遠郁郁寡歡,就算林詩音重回他的懷抱,也無法讓他停止感傷。
  
   王國維《人間詞話》有言:“不知一切景語,皆情語也。”冰雪、酒家、梅花,特別是充當李尋歡記憶載體的“小樓”,這些富于視覺沖擊力的意象,凝結著李尋歡的癡情和苦戀。小樓雖近在咫尺,又遠在天外。李尋歡在孫駝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樓,也是守候自己記憶和情感的故鄉。
  
   空間不變,而時間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斷切換,只為了傳達一個訊息:故園還是十年前的故園,人卻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這不僅僅是李尋歡一個人的悲歡,也是全人類共有的悲歡。古龍借助李尋歡不斷回憶的遭遇過往,準確擊中
  了每個讀者的軟肋。
  
   按照接受美學的理論,文學史是讀者閱讀的效應史,一本好書應該由作者和讀者共同創作。從這個角度看來,古龍無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詠一唱三嘆,充分調動起讀者隱藏(甚至已忘卻)的記憶,李尋歡的情義兩難、無以為家,也與他們的期待視野暗合。正如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 求道
  
   《多情》一書,沒有完全的反面角色。趙正義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邊角料,不值一提。活躍在《多情》舞臺上的主要角色,無不超越了狹隘的道德立場,他們的矛盾與沖突,皆來源于對“道”的索求。
  
   1999年,作家李弘發表了不大為人注意的中篇小說《春江花月夜》,把禪宗引入聲色犬馬的城市生活。主人公“我”花錢包了一個歌舞團的三流舞星,給她念呂洞賓的詩和禪宗的偈子,最終使她鳳凰涅磐,跳出驚天一舞。在此之前,“我”只是壓抑自己的欲望,因為在求得“道”之前,必須經歷苦行。“我”追求的,是舞之道。
  
   刀之鋒刃,渡之者稀。能夠擺脫紅塵束縛,最終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寵兒,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劍客無情劍》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尋歡追求情之道,郭嵩陽追求武之道,林仙兒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權之道……他們忠實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別無其它。有趣的是,當他們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時,不論出發點是否向善,他們都遭到了“道”的無情嘲弄。
  
   李尋歡極癡于情,卻把林詩音拱手相讓,換來了十年的郁郁寡歡。郭嵩陽從未將對手放在眼里,獨與李尋歡惺惺相惜,結果敗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發時日。林仙兒肉身布施永無真情,她愛上阿飛的一刻,就是她徹底崩潰的一刻。上官金虹為了權力活著,在最后關頭卻以身試刀,這一剎那間他似乎忘記了權力——代價就是他的生命。
  
   小說里出現了如此之多的癡于“道”的角色,他們不為活著本身活著,也懶得去追尋生命的意義,因為他們已經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于“道”。這是一條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軌,萬劫不復。“道”就是他們的枷鎖,鎖住了他們的肉體和靈魂。
  
   小說外的人呢?《多情》是古龍顛峰期的開始,也是古龍破舊立新、斬斷前緣的標志性作品,他癡迷的“道”,就是創作。當他發現自己已無力為武俠小說再開新局的時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十年后,古龍在《英雄無淚》里說:“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劍客的劍,文人的筆,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棄。”
  
   ● 情道
  
   李尋歡的詩人氣質注定了他的孤獨。他肯定同意里爾克的一句話:“愛你的寂寞,負擔那它以悠揚的怨訴給你引來的痛苦。”
  
   他最后選擇了孫小紅,這個選擇實在缺乏說服力。與孫小紅在一起的時候,李尋歡游刃有余,在林詩音面前,他卻手足無措:
  
   李尋歡剛踏上小樓,就驟然呆住。
   漫長的十年,似已在這一剎那間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著那靜垂著的珠簾,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來,跳得就像是個正墜入初戀的少年——十年前的溫柔、十年前的舊夢……
  
   再來看看李尋歡和林詩音的初次相遇:
  
   李尋歡第一次看到林詩音的時候,他也還是個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園中的梅花開得正好,梅樹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潔白。
   那天李尋歡正在梅樹下堆雪人,他找了兩塊最黑最亮的煤,正準備為這雪人嵌上一雙明亮的眼睛。
   這是他最愉快的時候。
   他并不十分喜歡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過是為了要享受這一剎那間的愉快——每當他將“眼睛”嵌上去的時候,這臃腫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變得有了生命。每當這一剎那間,他總會感覺到說不出的滿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歡建設,憎惡破壞。
   他熱愛著生命。
   他總是一個人偷偷地跑來堆雪人,因為他不愿任何人來分享他這種秘密的歡愉,那時他還不知道歡愉是絕不會因為分給別人而減少的。
   后來他才懂得,歡樂就像是個聚寶盆,你分給別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樣。
   你若想要別人來分擔你的痛苦,反而會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臉是圓的。
   他正考慮著該在什么地方嵌上這雙眼睛,他多病的母親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園,身旁還帶著個披著紅氅的女孩子。
   猩紅的風氅,比梅花還鮮艷。
   但這女孩子的臉卻是蒼白的,比雪更白。
   紅和白永遠是他最喜愛的顏色,因為“白”象征純潔,“紅”象征熱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對她生出了一種說不出的同情和憐惜,幾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風吹倒。
   他母親告訴他:“這是你姨媽的女兒,你姨媽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所以她從今天開始,就要住在我們家里。”
   “你總是埋怨自己沒有妹妹,現在我替你找了個妹妹來了,你一定要對她好些,絕不能讓她生氣。”
   可是他幾乎沒有聽到他母親在說些什么。
   因為這小女孩已走了過來,走到他身邊,看著他的雪人。
   “他為什么沒有眼睛?”她忽然問。
   “你喜不喜歡替他裝上對眼睛?”
   她喜歡,她點頭。
   他將手里那雙黑亮的“眼睛”送了過去。
   他第一次讓別人分享了他的歡愉。
   自從這一次后,他無論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齊分享,甚至連別人給他一塊小小的金橘餅,他也會藏起來,等到見著她時,分給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絲光亮,他就會覺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遠沒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樣。”他知道,他確信。
   甚至當他們分離的時候,在他心底深處,他還是認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歡樂,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確信如此,直到現在……
  
   引用的部分很長,但我實在割舍不下——單拈出此一章節,已是很優美的一篇關于初戀的散文。可惜,十年之后,李尋歡和林詩音的每一次會面,空氣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縈繞。
  
   怨憎會。龍嘯云被李尋歡一手賜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關后被打得粉碎。像龍嘯云這樣意圖染指江湖統治權的野心家,絕對無法忍受別人的施舍,哪怕這種施舍僅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詩音識破了他的真面目,卻又離不開他。
  
   愛別離。李尋歡佯裝放蕩疏浪,逼著林詩音另投懷抱,隨后就是十年的別離。重逢后的李尋歡對她有兩種面孔,一種友善親切,仿佛古井不波,總是保持著適當距離;一種是尖銳的譏刺,繼續扮演無行浪子的角色。林詩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卻又見不得他。
  
   求不得。最愛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這樣的一個兩難選擇,對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問題。遺憾的是李尋歡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舉考試的勝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規矩和準則,由此喪失了與林詩音復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強有力地控制著他的感情,只有通過酒精和雕刻才能發泄一二。
  
   拒絕愛情成全了李尋歡。他成為墮落于紅塵中的王子,他的飛刀技藝從未衰退,因為他一定要維護他的秘密與他的驕傲。李尋歡絕不熱愛漂泊無依的生活,不喜歡逢迎酬酢,在日復一日的孤獨里,依靠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他的內心淬練得愈加強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這個落拓滄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銳識洞穿了他的內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對手。
  
   古龍在散文《卻讓幽蘭枯萎》里說:“有時候我也會想,在我那一陣終日忙著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時,是不是也曾有幽蘭為我枯萎。”
  
   這就是浪子的秘密。與他們一起廝混的,是豪爽、活潑、出身市井、不讓須眉的風四娘和孫小紅,但他們內心里向往的,卻是文靜、高貴、書卷氣濃的沈璧君和林詩音。
  
   最后的“蛇足”,古龍很慷慨地給了李尋歡和孫小紅一個美好的結局,林詩音也哀哀地對孫小紅說:“你比我更適合他。”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頓,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開,希望你臉上能夠露出一絲類似笑容的東西。當然了,對他的好意,我們很感激。有了這個蛇足,古龍才成其為古龍,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龍。
  
   ● 欲道
  
   如果要推選武俠小說里的蕩婦代表,林仙兒當仁不讓,舍我其誰。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古龍對待愛情的態度消極無力。他小說里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動角色,如楚留香、陸小鳳之類的風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動投懷送抱,他們只要視乎情況,加以選擇。《多情》里出現的就是兩種典型范式:鄰家少女對中年男子的出擊(孫小紅對李尋歡),性感尤物對青澀少年的誘惑(林仙兒對阿飛)。
  
   這種設計,當然有男權主義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靈魂作祟呢?
  
   情欲對男人為人處事所產生的影響,很少有人能比出入歡場如家常便飯的古龍更清楚。所以他把荷爾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邁過武俠小說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俠小說的成熟維度。早在《護花鈴》,古龍已經開始描寫在理智和情感之間搖擺沉淪的情欲焚身的少年人。那些行過處花香細生,坐下時淹然百媚的性感少婦,是古龍小說里的美杜莎,身上釋放出無孔不入的致命誘惑。
  
   對這類女人的恐懼,東西方竟然有不約而同的認識。一戰后,美國硬漢派小說和好萊塢黑色電影充斥著蛇蝎心腸的金發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們的很可能就是絞架。而中國《水滸傳》式的江湖傳統邏輯更是為人熟悉:能夠視美女如糞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漢。
  
   初出茅廬的阿飛遇上了林仙兒,這是江湖賜予他最嚴厲的一次考驗。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兩種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個要沉溺在迷離的愛欲之中,另一個是猛烈地要離塵凡向崇高的靈的境界飛馳。”不是沉淪苦海,就是欲火重生,其間沒有第二種選擇。
  
   阿飛最終“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亞于李尋歡戰勝上官金虹一般的壯舉,完成了從武藝到精神的一次飛躍。到了《邊城浪子》,已是千帆過盡的阿飛坐在小鋪里慢慢吃面,面對傅紅雪的快刀,內心完全平靜。
  
   在欲場的決斗里,林仙兒一敗涂地。她的失敗在之前已經埋下了種子,第一次,她想挑撥阿飛與李尋歡的關系:
  
   在這一瞬間,林仙兒才知道自己錯了。
   她本來一直以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飛,現在才知道這想法錯得多么厲害。
   阿飛的確是愛她的,愛得很深。
   但在一個男人的生命中,卻還有很多很多比“愛”更重要的事——比生命都重要的事。
   ……
   阿飛道:“我要你明白,李尋歡是我的朋友,我不許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最致命的打擊是在第二次,阿飛坦然應承殺死了上官金虹的兒子,林仙兒覺察到自己的心動:
  
   他隨隨便便就將這句話說了出來,連眼睛都沒有眨,簡直就像是完全不知道這句話能引起什么樣的后果。
   屋子里的少女們都嚇呆了。
   就連林仙兒都嚇了一跳,在這剎那間,她心里忽然有了種很奇異的情感,竟仿佛有些悲哀,有些憐惜。
   她不知道自己怎會對阿飛有這種感情。
  
   這很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為別人的真情感動。情感迷惑了她的判斷,讓她走出大俗手,孤注一擲,把所有的籌碼都押在了上官金虹身上。
  
   上官金虹是什么人?予智予雄,人皆工具,一切為我所用。林仙兒的悲慘結局就此注定。
  
   ● 權道
  
   當魅力四射的梟雄們想在江湖建立等級秩序的時候,他們遭到了無政府主義者的強烈抵抗。
  
   金庸的《笑傲江湖》,任我行、岳不群、左冷禪等人都想成為江湖霸主,于是陰謀詭計鉤心斗角無所不為。金庸寫的是寓言,官場政治的寓言。
  
   古龍筆下的權力角逐者與他們大異其趣。快活王、上官金虹、老刀把子等人不屑搞暗地里的腌臜勾當,他們依靠的是自己的強人魅力。古龍對官場文化毫無興趣,他關心的始終是張揚著強烈生命力的個人——或正或邪,生要精彩,死要燦爛。古龍寫的是童話,世道人心的童話。
  
   上官金虹摒棄了一切享樂,他辦公的地方甚至沒有一張椅子,因為他和寫作時的海明威一樣,隨時隨地都要站著,保持清醒冷靜的頭腦。上官金虹為什么要對李尋歡除之而后快?在《多情》的個體江湖里,李尋歡只是一個獨立于江湖秩序之外的逍遙派,上官金虹完全可以對他不管不顧,追求自己的王圖霸業。他刮起了席卷武林的風暴,何必在意一粒塵埃?
  
   克爾凱郭爾說:“每一種事情都變得非常容易之際,人類就只有一種需要了——需要困難。”
  
   所以快活王在明知沈浪并不可靠的情況下,還是收他當了心腹;所以老刀把子計劃成功,完全壓倒陸小鳳的一刻,依然和后者奮力一搏,要讓對手力盡下跪;所以上官金虹單獨與李尋歡決戰,甚至手下留情,只為了接一次傳說中例不虛發的小李飛刀。
  
   在征服了一切,包括權力的時候,他們又對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標。他們不僅要超越他人,還要超越自己,超越恐懼和一切未知的事物。
  
   這是古龍式的浪漫主義,你可以邪惡,但你不能猥瑣。你追求權力,但你內心里始終有比權力更重要的東西在。若不是如此,你不僅沒資格成為大俠,甚至沒資格成為大盜。
  
   傳統武俠小說的游戲規則是,主人公戰勝仇人之后,馬上嬌妻美妾左擁右抱,當上武林盟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古龍的小說呢?他多次描寫主角勝利后說不出的疲倦和無奈。因為他們擊敗的是值得尊敬的對手,有些對手,在精神境界上甚至比他們更強大。
  
   有何勝利可言?挺住即是一切。
  
   ● 武道
  
   每個社會都有階級。劃分階級的標準,可能是金錢,可能是出身,可能是權力,可能是才華,當然也可能是武藝。
  
   如果把江湖看成現實社會的縮影,那么在競技場上角逐的武林高手們,相當于如今占據各個行業、爭奪資源分配權的大佬。福布斯百富排行榜何嘗不是商業社會的兵器譜?
  
   武俠武俠,俠不可缺,武也萬萬不可缺,否則小說立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失去了它的隱喻價值。
  
   古龍的小說里,兵器和武藝往往是俠客本人氣質的投射,使用不同的武器,人品心性可能判然分明。用拳腳者,多是人情練達、左右逢源的快樂俠客,如沈浪、楚留香、陸小鳳、卜鷹;用劍者,多是沉迷于武道的武壇藝術家,如白衣人、郭嵩陽、西門吹雪、燕十三;用刀者,多流連市井,食人間煙火,內心中往往有不為人知的隱痛,如李尋歡、蕭十一郎、傅紅雪。
  
   古龍似乎認為,劍客與其它的俠客不同,他們來自一個沒有感情的世界,劍就是他們的信仰和神氏,他們必須拋棄十丈軟紅,在追索劍道的過程中淬練生命。正如郭嵩陽所說:“郭某此生已獻與武道,哪有余力再交朋友?”
  
   他選擇了與李尋歡為敵,并與后者攜手上演了一場新派武俠史上的經典之戰。他在決斗中落敗,卻贏回了一個朋友。
  
   郭嵩陽是《多情》里最純粹的武人,他沒有絲毫的私心雜念,用劍捍衛自己的尊嚴,畢生為攀登武道顛峰而活著,不對任何人和事動情。直到他遇到李尋歡。
  
   荒木飛呂彥的《喬喬奇妙冒險》第二部,反派卡滋敗于主角之手,不僅毫無怨尤,反而在即將死亡的一刻,說了這么一句話:
  
   “我流浪了一萬年,可能是為了遇到你……”
  
   技藝已達常人無法想望的平臺,高處不勝寒。若有誰能夠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便是肝膽相照的知己仇敵。所以郭嵩陽為李尋歡慨然赴死,呂鳳先為李尋歡佯敗給阿飛,甚至上官金虹也破例與李尋歡干杯。
  
   在這個社會里,武藝低微的人是沒有發言權的,只有被同情和被拯救的價值。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鐵傳甲。
  
   ● 義道
  
   《多情》一書,人物有各種千奇百怪的死法,小配角如游龍生之流,死亡場面也大有可觀。但最讓我動容的,還不是郭嵩陽的舍生取義,而是鐵傳甲和中原八義在地下室里的火拼:
  
   鐵傳甲忽然笑了,此時此刻,誰也不知道他為何而笑。
   他笑得實在有些令人毛骨悚然,大笑道:“原來你們只不過想親手殺了我,這容易……”
   他反手一拳,擊退了面前的黃衣人,身體突然向公孫雨沖了過去——對準公孫雨的刀鋒沖了過去。
   公孫雨一驚,短刀已刺入了鐵傳甲的胸膛!
   鐵傳甲胸膛還在往前挺,牛一般喘息著,道:“現在……我的債總可還清了吧!你們還不走?”
   公孫雨的臉在扭曲,忽然狂吼一聲,拔出了刀。
   鮮血雨點般濺在他胸膛上。
   他的吼聲突然中斷,撲地倒下,背脊上插著柄三尺花槍。
   槍頭的紅纓還在不停地顫抖。
   鐵傳甲也已倒下,還在重復著那句話。
   “我的債總算還清了……你們為何還不走?”
   公孫雨突又狂吼一聲,撲在他身上,哽聲道:“我們一定錯了,他絕不是……”
   聲音又中斷。
   公孫雨背上又多了柄花槍,槍!雙槍!
   ……
   易明堂那已瞎了幾十年的眼睛里,竟慢慢地流出了兩滴眼淚。
   李尋歡在看著,看得很清楚。
   他第一次知道瞎子原來也會流淚。
   他自己又何嘗不是早已熱淚盈眶?
   熱淚就滴在鐵傳甲已逐漸發冷的臉上,他俯下身,用衣角輕輕擦拭鐵傳甲臉上的血和汗。
  
   在禮崩樂壞的年代,以李尋歡跟班面目出現的鐵傳甲,闡釋了義薄云天四個字的含義。在這一瞬間,他讓李尋歡黯然失色。
  
   做李尋歡的朋友,實在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李尋歡介入朋友的生活,他們無不偏離自己的行動軌道,然后或疾或徐隕滅。到了最后,我們驚奇地發現,最年輕、最不成熟的阿飛,反而是李尋歡身邊唯一一個存活的朋友。
  
   李尋歡和阿飛的相交,從第一章“飛刀與快劍”開始,到最后一章“蛇足”結束,貫穿了整部《多情》。阿飛為李尋歡冒充梅花盜,李尋歡為阿飛束手就縛,兩人之間的情義糾纏,是《多情》交響樂中最響亮的音符。
  
   但他們的感情并不是純粹的友情,反而更像是亦師亦友的父子之情。父親一方面可以為兒子犧牲,另一方面又希望兒子可以沿著他布置好的道路走下去,卻不知兒子早在不知不覺間已走出了他的視線范圍。阿飛后來對李尋歡的痛責,定有著反抗父權般的心理因素存在。
  
   幸運的是,李尋歡施加給阿飛的影響是絕對正面的。他以自己的溫情和堅持,慢慢同化了這個秉持“不成名,只有死”原則的孤傲少年:
  
   李尋歡道:“你就算將他們全都殺了也沒有用,還是沒有人會承認你殺了梅花盜,這道理你難道還不明白么?”
   阿飛發亮的眼睛漸漸變成灰色,緩緩道:“不錯,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李尋歡笑了笑道:“你若想成名,最好先明白這道理,否則你就會像我一樣,遲早還是要變成梅花盜。”
   阿飛道:“你的意思是說,我若想成名,最好先學會聽話,是么?”
   李尋歡笑道:“一點也不錯,只要你肯將出風頭的事都讓給這些大俠們,這些大俠們就會認為你‘少年老成’,是個‘可造之才’,再過個十年二十年,等到這些大俠們都進了棺材,就會輪到你成名了。”
   阿飛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
   這笑容看來是那么瀟灑,卻又是那么寂寞。
   他微笑著道:“如此看來,我只怕是永遠也不會成名的了。”
  
   這是阿飛在《多情》里最瀟灑的瞬間,和他最后甩脫林仙兒的段落不相伯仲。義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兩人的友情使得《多情》擁有了武俠小說中少見的雙線結構,齊頭并進,一邊是阿飛成熟化的成長故事,一邊是李尋歡世俗化的回歸故事,時進時退,形成了奇妙的對比。
  
   ● 文道
  
   縱觀古龍六十八部小說,《多情劍客無情劍》無疑是其中最重要、也最有代表性的一部。作家的才華至此爆發,進入了真正意義上的“古龍寫作”。
  
   武俠小說的文體革命正式掀起,以詩為文,一句一段,長短句交錯,字里行間又有內在的邏輯,形成強烈的張力。文字之外,古龍在人性的沖突和矛盾中提煉出殘酷的詩意,熔冶成文,充沛飽滿的感情幾乎要溢出書外。
  
   場景蒙太奇的切換技巧,已經完全成熟。李尋歡和上官金虹以禪論戰探索武學顛峰的同時,阿飛正在絕望的沉淪和墮落。一頁之中已是兩重天地,古龍精確控制著讀者的情緒,欲大起時大起,欲大落時大落,行于所當行,止于不可不止。
  
   存在主義思想的引入、極端人性的刻畫、對武學的新定義、兵器譜概念的提出……很難想象,一部小說可以同時取得這么多方面的成就。
  
   《多情》是動人心弦的悲劇,李尋歡身邊雖有一友一女,但他孤星入命的形象,已經印在每一個讀者心中。
  
   瓦萊里說:“美的定義是容易的:它是讓人絕望的東西。”
  
   不管古龍本人是否承認,也許悲劇真的比喜劇更動人心魄。
  
   最后一章“蛇足”,古龍強顏歡笑,他寫了一對青年男女在長亭依依惜別,男子希望自己能成為下一個上官金虹、李尋歡,是不是暗示著江湖即將開始新一輪的輪回?
  
   無論如何,那都是之后的故事了。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感謝古龍帶來這樣的杰作,沸騰了四海少年的熱血,又讓他們低回不已的杰作。
  
   最后,讓我引用一句對菲茨杰拉德的評語來結束本文,這句話安在古龍身上一樣合適:
  
   “終其一生,他都只是在作品里描寫自己……但他寫的是如此出色,以至于我們在他的作品里看到了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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