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在色情上確實狂放。
今天和表妹一起上網,蒙她啟蒙,才知道這一點,耽美,又稱為BL,就是Boy Love--男性同性戀。

12月的補記:
         后來,和同事聊天,才知道名人何炅承認自己是雙性戀,不禁想起自殺不久,昨天還在電視中看到的張國榮和他的電影。
         今天習慣性地上紫宸殿看看,在廣告欄里看到一則不算八卦的八卦新聞:加拿大最高法院認為“換妻俱樂部”不違法,成年人在自愿的情況下進行群體性交和換妻行為不會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危害,而今年7月加拿大又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繼荷蘭、比利時和西班牙之后第四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加拿大確實有包容性,但這場官司打了7年,嘿嘿,也夠嗆的。
相關鏈接: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70547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51227/recreation/f731ccfecc85.htm


         順便還看到一則臺灣WTO抗議活動的發起宣言:
http://www.nobnog.org.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viewmode=flat&topic_id=61&forum=1
行動就在最近,不知結果如何。
相比香港,韓國,臺灣地區,大陸是不是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