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開學的第一天,我第一次去聽了法學院老師的講課。老師姓胡,胡朝新老師。課講得非常帶勁,坦而言之,比上學期法律基礎的老師講的不知要令人振奮多少倍。
大學四年,這是最后一個有講授課的學期了。如果不能如愿,我就必須以這三年學到的這點零碎而又膚淺的計算機的東西謀生了。雖然還沒有親歷,但是我也略微知道生活的殘酷。就是這殘酷的生活還是那么的短暫,假如我可以活到六十歲,那么我現在已經走過了生命的三分之一,雖然我覺得對于一個學生來說,真正意義上的生活還沒有開始。剩下的三分之二,即使我非常牛,即使可以如愿從事自己喜歡的行業,但以我現在所了解的來看,那也是一個烏煙瘴氣的領域。
前幾天和一個朋友聊天,她告訴我說我有點太過理想,對外界要求太過完美;另外,她還說我還有很強烈的偏執傾向。
我其實自己也覺得是,自己有時候想法是有些理想化,甚至幼稚。可是,當我想起生命是那么的短暫,我就覺得,人千萬不能勉強自己,不能茍且自己,無論任何方面都是,特別是自己即將以之謀生的東西,其選擇實在是關系一生的意義的。我覺得對于我來說,最可怕的人生結局是,當我向親人交待完后事,準備閉上雙眼的那一剎,心里還在幽幽地想著:這一輩子就這么糊里糊涂過去的,我本來不是想這么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