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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ian基本上一個應用程序里面的領域相關的模型里面需要3種對象:
1。值對象(Value Object),
沒有身份,內容表示一切,譬如我和weihello都去銀行里面存取100大洋,那這個100RMB是一個值對象
2。實體對象(Entity),
需要持久,不是按照內容,
而是按照它的身份來區分,也就是說即使內容完全一樣,也不是同一個對象。這個身份在內存
里面是它的實例地址,在數據庫里面是關鍵字,最常見的就是OID.這個實體對象并不是純數據,它處理本身的實體模型,例如Accout,它的
withDraw,它的子Account等等,
它也處理自己和其他實體對象之間的關系,例如訂單里面的訂單行,都是應該在這個Account里面實現的,
而不應該有一個什么控制類。在一個Web應用程序里面,涉及到對象關系的一般只需要一個(或幾個)DTOFactory負責所有對象的DTO和
Entity之間的組裝和拆份,不需要專門的管理,這一部分也是和數據建模最相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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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務對象(Service),這是為我們提供服務的類,譬如銀行里面服務員,她幫助我們把錢從一個賬戶轉到另外一個賬戶,并記錄相應的交易。
對象的作用是對它自己的內部狀態負責,如果它需要存取很多其它對象的狀態進行運算,那叫做特性忌妒,是要重構的。應該把這些代碼移到那個持有這些狀態的類里面
辨別一些名詞:
1。VO:實際上很模糊,通常指ValueObject和ViewObject
2. ViewObject,界面展現需要的對象,如Struts的FormBean
3。Value Object,早期被作為ValueObject和Transfer Object的總稱。實際上Value Object的真正意義在于它的內容,而不是身份
4。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在應用程序不同層次之間傳書對象,在一個分布式應用程序中,通常可以提高整體的性能
5。PO:也許就是Persistent Object,基本上就是Entity了
在不同的體系結構和實現方式里面,這些對象有可能重復,也有可能不重疊。如果你要做一個對所有的體系都能夠方便移植的框架,那么每一種對象都需要
嚴格區分。例如JDO的PO不能作為TO,應為它不能脫離PM,譬如你可以選擇用ViewObject(如Struts的FOrmBean)直接作為
TO,但在tapestry和Webwork里面就不合適了。但在很多時候,能夠方便實用是最重要的,不要過度設計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