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Jian Shuo Wang | Thursday, May 05, 2005
我常用這個問題作為新想法的試金石“喜歡有之,還是喜歡用之?”最先有這個想法的時候,我的說法是:“Enjoy doing something or enjoy being able to do something”。
你喜歡在手機上看電視嗎?
多普達手機可以讓我們在上面用GPRS和Windows Media Play看電視,“好棒呀!”“好酷呀!”大家歡呼。我的問題是,雖然我非常高興能在手機上面看電視,覺得是技術的進步,但是,你真的喜歡在手機上面看電視嗎?看著小小的屏幕,不連續的圖像,還付著奇貴的GPRS費用,你真的喜歡用手機看電視嗎?這就是典型的喜歡有這個功能(Enjoy being able to watch TV on mobile phone),而不喜歡用這個功能(Enjoy watching TV on mobile phone)。刨根問底,真正喜歡的還是這個可以看電視的這個可能性。
關于生活,這也適用
多少人喜歡住在大城市,北京,上海呀什么的。他們非常自豪的宣稱:這里有最好的演出,這里有一流的博物館,這里有。。。不過,有多少住在這個城市里的人真正經常去看演出,或者泡在博物館呢?追根到底,還是喜歡有之,而不是喜歡用之。這也就是大多數紐約人沒有上過帝國大廈,大多數上海人不曾登過東方明珠的原因。
老冒曾經抱怨,當UUZone沒有黑名單的功能的時候,用戶吵著鬧著要這個功能,說沒有黑名單心里不踏實。當老冒的團隊辛辛苦苦地把這個功能作出來的時候,使用率卻又低得出奇。用戶只是喜歡有之,而不喜歡用之罷了。
用戶很少能分得清,他們喜歡有哪些,喜歡用哪些。功能提供者更是很難分得清了。
用腳投票,而不是用嘴投票
關于任何新功能,要讓用戶用行動投票,而不是用嘴巴投票。迪斯尼的小路,是先種出草坪,讓行人去踩,踩出些印記,在沿著印記鋪路,這就是AdaptivePath的理論基礎。關于類目編輯,應該有個“其它”,當其他里面的類目的某種類型占多數的時候,再開出一個新的類目。而不是聽太多的建議,如果聽到很多,真加上去了,反而無人問津。
所以易用性的大牛Jacob就說:易用性的第一條準則,就是不要聽用戶的。要通過觀察,而不是問詢得到設計的依據。這就是觀察用戶“喜歡用什么,而不是用戶喜歡有什么”。
享受有的,而不要去爭沒有的
在生活里面,時刻分清“喜歡有之,還是喜歡用之”對我也受益匪淺。以為有錢會快樂,但是當自己有小錢的時候不快樂,有大錢的時候,未必會快樂。關于錢,可能更多的是“喜歡可以買大房子”的感覺而不是住在大房子里的感覺。記得上次,和我的可愛的太太路過安福路的小洋房,我非常喜歡,可愛的太太說,我們回去攢錢買下來。我說,我們在這里坐一會兒吧。真的買了下來,不見得會有時間和心情,這樣認真的端詳它,并享受春天的陽光和懶散了。我們的智慧總超不過古人的智慧,所謂的“書非借不可讀也”,所謂的“曬太陽的漁夫的故事”,講的都是這個道理。
旅行剛剛回到家里,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搭個藤椅,放張小桌,寫些隨想,很幸福。對了,自從買了這帶院子的大房子,已經有多少時間沒有坐在院子里,安安靜靜的呆著了?上一次估計是去年的秋天了。。。看來,我要停一下,把我以前買的好茶拿出來。不斷的買好茶,豈是為了“可以喝好茶”的成就感?再好的茶,不喝它,束之高閣,而想買更好的東西來,這或許就是所有不幸福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