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的,覺得很經典:

程序員寫出自認為沒有Bug的代碼
測試組發現20個Bug
程序員修改了10個Bug,并告訴測試組另外10個不是Bug
測試組發現其中5個改動根本無法工作,而又發現15個新Bug
重復3次上兩個步驟
為了配合當初制定的發布時間表,產品上市了
用戶發現了137個新Bug
領了獎金的程序員不知跑哪去了
新組建的項目組修正了全部137個Bug,但又發現了456個新Bug
公司被惡意收購.收購時,軟件的最終版本包含783個Bug
新CEO走馬上任雇一名新程序員重寫該軟件
程序員寫出自認為沒有Bug的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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