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Prototype 詳解(轉(zhuǎn)載)
Posted on 2009-04-26 16:54 詩特林 閱讀(5298) 評論(1) 編輯 收藏 所屬分類: JavaScript本文里講述的是關(guān)于JavaScript的prototype問題,至于具體的JavaScript面向?qū)ο蟮木幊探坛蹋埜魑豢纯偷狡渌W(wǎng)站搜索一下,或者到這里看看。
首先開始一個例子,如下:
1 function A() {
2 this.t1 = "ffffff";
3 this.t2 = function (msg) {
4 alert(msg);
5 };
6 };
7
8 A.prototype.p1 = "xxxx";
9
10 A.prototype.f1 = function () {
11 do something.
12 };
其實p1,f1是對function的prototype對象的操作,大家要明白,function
也是一個對象,對象也有屬性,而prototype就是function的屬性,該屬性
也是一個對象,不同之處是,function在做為類定義的時候,創(chuàng)建類實例的
過程(new的過程)要參照它的prototype對象,把prototype對象的所有
屬性(也就是Java里的成員,包括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shù))都復(fù)制到新的對象
中去,所以可以看出prototype就是模板,而這個模板是在new一個對象之
前就已經(jīng)存在了。
上面的JavaScript就好像在定義一個Java類,書寫類的時候,除了用不同的聲明
(Class和Function)區(qū)別,基本沒有其他的區(qū)別,但在運行時有很大的區(qū)別。
首先Java要求類必須被編譯成字節(jié)碼才能被載入虛擬機,而JavaScript是在運行
代碼的同時,執(zhí)行了類似Java的編譯載入的過程。并且Java的類在載入虛擬機
后一般就不能再改變類的定義了,比如把一個方法的行為改變或指向另一個方
法的引用等。而JavaScript在運行期還可以通過prototype來改變類及所有該類生成
的對象的行為。例如上面的例子中,在解析完function A的函數(shù)體后,整個類也
就生成了,這時候如果new的話就能得到類的實例,緊接著的代碼又向類動態(tài)
添加了新的行為。
而在function A的函數(shù)體內(nèi)定義的this成員,可以理解為‘后’綁定成員。
可以這么理解,在new A()的時候JavaScript建立了一個臨時對象,
把A.prototype的所有成員復(fù)制到臨時對象中,然后再把函數(shù)A中
定義的this成員也綁定到臨時對象中,然后把臨時對象返回給用戶。
下面是模擬JavaScript的new關(guān)鍵字的處理偽過程:
//建立臨時對象
var tobj = {};
//復(fù)制prototype
for (var key in A.prototype)
tobj[key] = A.prototype[key];
//綁定函數(shù)體內(nèi)的this成員(這個過程是JavaScript的內(nèi)部處理,沒有辦法模擬)
return tobj to user;
之所以存在function內(nèi)部定義的this成員,以及prototype的成員是
有原因的。由于JavaScript的類在構(gòu)造時是可以傳遞構(gòu)造參數(shù)的,
所以,this成員的行為可能由于參數(shù)的不同而不同。這也就是需要后
綁定的原因了。在看下一個例子:
1 function AA(val1,val2) {
2 this.test1 = function() {
3 alert(val1);
4 };
5
6 this.test2 = val2 ? function () { return this.test1;} : function () { return 456; };
7
8 this.test3 = val1 ? val1 : function () {alert("no val1");};
9 }
這個例子很好的說明了后綁定的實際使用價值,所以后綁定對于成員
函數(shù)來說是非常有用的,對于成員變量來說其實沒什么實際用處。
唯一不同的是,this成員在每次new對象時都要被JavaScript引擎解析,
原因很簡單,根據(jù)不同的構(gòu)造參數(shù),使它們在運行期的行為可能有很大
的不同。而prototype的成員就不會每次都解析,第一次定義prototype
成員時才解析,以后可以直接引用prototype成員,并且更改了prototype
成員,所有已經(jīng)建立的實例對象的相應(yīng)成員都會被更改。
在運行期可以通過'對象名.成員名'來更改成員,這種方式可以更改this成員
和prototype成員的默認定義,但是更改只限于自身對象,因為JavaScript
和Java一樣,也是傳值,對象的引用也是一個地址值,所以new一個對象后,
prototype的成員也被復(fù)制到那個對象上了,再更改那個對象的成員,只會
影響那個對象自身,其他從同一個類new出來的對象都不會有任何變化。
不能通過運行期設(shè)置'類.prototype.成員名'來覆蓋this同名成員,這樣做沒有
任何效果。
通過復(fù)制一個對象的所有屬性到一個新對象,是不能通過修改prototype成員
來修改新對象的成員行為,因為新對象不是通過原來對象的類new出來的。
通常的復(fù)制方法如下:
1 var tobj = {};
2 for (var key in otherObj)
3 tobj[key] = otherObj[key];
看似tobj和otherObj的行為是一致的,他們不是一個類new出來的。
一個很好的辦法可以測試,比如otherObj是A類new出來的,
可以通過使用 (tobj instanceof A) 來測試,結(jié)果顯然是false。
最新的測試表明,這種復(fù)制方法可以復(fù)制所有自定義方法,
但是系統(tǒng)提供的默認方法是不能被復(fù)制的,即使你顯式的覆蓋了
系統(tǒng)默認提供的方法,如toString方法等。
最后再談?wù)刾rototype的constructor成員,該成員是對一個類的構(gòu)造
函數(shù)的引用,在類定義的初期,如果一個類沒有從其他別的類那
里繼承,該類的prototype.constructor屬性保存的是該類自身的引用,
如果該類從別的類繼承,那么它的constructor屬性就保存了父類的
constructor引用,一般constructor沒有什么用處,但可以通過它來取
得他的類的信息,就像Java里的對象都有g(shù)etClass()方法,constructor
就是干這個用的。有它的好處是,再運行期可以改變所有同類對象
的成員行為,如:
1 someObj.constructor.prototype.somePrototype = function () {
2 other process .
3 }
因此好的習(xí)慣是在繼承之后把prototype的constructor成員設(shè)置一下,
否則會把父類的prototype成員改掉,那樣程序的行為就不可預(yù)知了。
如:
1 function classA() {
2
3 }
4
5 classB.prototype = new classA();
6 classB.prototype.constructor = classB;
7
我要說的關(guān)于JavaScript的prototype屬性就這么多,大家多提意見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