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7-10-27 16:33
詩特林 閱讀(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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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隨筆
http://www.cnblogs.com/webreport/archive/2007/06/05/771602.html
程序員是一個令人羨慕的高端職業,從業人員素質很高。一般不會干殺人放火強奸搶劫一類的壞事。所以,一般人認為,程序員與“坐牢”這個詞沒有什么相干。
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程序員,離坐牢,只有幾步之遙。你的犯罪工具恰恰就是你的工作工具——電腦、編程軟件和你腦袋中的代碼。
舉個簡單的例子:
小A是一個知名的共享軟件作者,它開發的**短信軟件非常受歡迎。一天,B軟件公司找到小A,委托小A為他們開發一套短信軟件,并向小A支付了人民幣二萬元作為開發費用。
雖然是在自己共享軟件的基礎上進行修改,但由于是替B公司開發的軟件,所以,小A想都沒想,就在這款軟件的版權聲明中寫上了“B軟件公司版權所有”的字樣。
后來,C公司也找到小A開發短信軟件,小A又在自己軟件的基礎上開發了一套短信軟件給了C公司。
B公司和C公司都是從事短信軟件經營的商業公司,兩者之間競爭非常激烈。B公司發現C公司所用的短信軟件與自己的軟件非常相似,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稱C公司利用非法手段竊取了自己的軟件源碼,侵犯了自己公司的商業秘密。
C公司把小A供出來,并稱,這款軟件是小A給開發的。
公安機關認為,既然小A在給B公司開發的軟件上明確聲明“B軟件公司版權所有”,那么,這款軟件的版權很明顯屬于B公司,并成為該公司的商業秘密。而小A使用與該軟件相似度很高的代碼為C公司開發軟件的行為,侵犯了C公司的商業秘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檢察院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希望法院判定小A侵犯商業秘密罪成立。
縱觀此案,軟件本來是小A自己開發并銷售的一套共享軟件,只因為小A在給別人開發軟件時,開發協議中對版權約定不明,而版權聲明中又非常輕率地寫上了“B公司版權所有”的字樣。他給自己招來了牢獄之災。
各位程序員要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