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知識點
1 公文的概念
2 公文的分類
3 通用公文的類型
4 公文文種
5 公文的作用
6 公文的文面格式
7 公文的撰寫
1 公文的概念
公文,公務文書,機關應用文。
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管理過程中形成,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并在法定范圍內使用,具有法律效力,是規范體式的文書。
是實施領導和管理,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2 公文的分類
2.1 按形成和使用的公務活動領域劃分
通用公文:各級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公務活動中普遍使用的公文。
專用公文:專門業務機關、部門、組織在業務工作范圍內,因特殊需要專門使用的行業、專業、部門公文(外交文件、司法文件、軍事公文、審計文件等)。
2.2 按公文的來源劃分
對外文件:發文,指本單位向外單位發出的文件。
收來文件:收文,指由外單位發送來本單位的文件。
內部文件:限于單位內部制發、運行和使用的文件。
2.3 按公文的行文關系和行文方向劃分
上行文:下級機關、單位向隸屬的上級領導機關和單位報送的公文。
平行文:同級或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之間的行文。
下行文:上級領導機關單位對所屬的下級機關單位的行文。
2.4 按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閱讀范圍劃分
絕密文件:內容涉及國家核心秘密,一旦泄漏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公文。
機密文件:內容涉及國家重要秘密,一旦泄漏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公文。
秘密文件:內容涉及國家一般秘密,一旦泄漏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損害的公文。
內部文件:內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對社會公開,只限在國內某系統、某部門內部使用的公文。
限國內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涉及秘密,但不宜或不必對國外公布,而只在國內公開發布的公文。
對外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涉及任何秘密,可直接對國內外公布的公文。
2.5 按公文處理時限的要求劃分
特急件:內容至關重要并特殊緊急,已臨近規定的辦結時限,需隨時隨地優先迅速傳遞處理的公文。
急件(黨的機關公文作加急件):內容重要并緊急,需打破工作常規優先迅速傳遞處理的公文。
平件:無特殊時間要求,按工作常規依次傳遞處理的公文(電報:特提件、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等)。
2.6 按收文機關對收到公文的處理方式劃分
閱件:閱知性公文,按規定交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閱知的公文。
辦件:承辦性公文,交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及時辦理、答復、貫徹執行的收文。
2.7 從物質載體的角度劃分
紙質文件:用紙張印制、書寫的文件。
感光介質文件:以感光膠片、像紙等感光材料為物質載體的文件(照片文件、影片文件、縮微膠片文件、顯微膠片文件等)。
磁介質文件:以磁帶、磁盤、磁鼓等磁性材料為物質載體的文件(錄音文件、錄像文件、計算機磁帶文件和磁盤文件以及磁光盤文件等)。
電子文件:借助電子計算機生成、傳輸和處理的文件,它們的制作方式、處理方法和保管要求均各部相同。
2.8 按公文性質和作用劃分
在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的不同范疇內,都可有不同的類型。
3 通用公文的類型
從管理工作的性質和公務活動的內容相結合的角度劃分通用公文的類型。
3.1 黨政機關主要公文
機關公文、法定公文、正式公文。
《中國共 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的黨的各級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正式文件常用的主要文種。
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也常酌情比照適用。
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常用主要公文有 14 種,國家行政機關常用主要公文有 13 種。
3.1.1 領導指導性公文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關法律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法定的國家機關,才有權在規定的權限和范圍內,依法發布命令(黨的各級機關通用公文無此文種)。
指示:用于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提出開展工作的原則和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常用主要公文無此文種)。
決定: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及決策,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決議:用于發布經會議討論通過并要求貫徹執行的重要決策事項(國家行政機關不用此文種)。
通知: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平行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通報: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批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會議紀要: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
(條例、規定,系黨的各級機關通用公文,當屬此類。但從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文規范和從寫作規律看,將其列入法規和規章文體為宜)
3.1.2 呈報性公文
議案: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或者法定人數的人民代表)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黨的各級領導機關不用此文種)。
請示: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報告: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3.1.3 公布性公文
公告: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黨的各級領導機關主要通用公文無此文種)。
通告: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黨的各級領導機關主要通用公文無此文種)。
公報:用于公開發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件。
3.1.4 商洽性公文
函: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3.1.5 兼容性公文
意見:行政機關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方法(黨的機關使用意見就是下行文了)。
3.2 行政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章
條例:用于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的法規。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不得用條例(但黨的中央組織制定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規,用條例),也不能用于管理規章。
規定:用于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和事務制定出帶有約束性的措施和部分的規定,既可用于法規、規章,又可用于管理規章。
辦法:用于對某一項行政工作作出比較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規定。既可用于法規、規章,又可用于管理規章。
章程: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以規定以個組織或團體的性質、宗旨、任務、組織結構、組織成員及其權利義務、活動規則等事項。
守則: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對有關人員作出行為準則、道德規范。
規則: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在一定范圍內某項工作或活動作出行為規范。
準則: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對組織的成員,或者限定的有關人員作出的行為規范。
細則:規章、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具體執行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而制定的一種解釋性、操作性的規章。
規范: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對某項工作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作出的規定。
規程: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對某項工作、某項活動的操作過程、實施辦法作出的有序的規定。
制度:管理規章的一種,用于對某項具體工作、具體事項制定出一些切實可行而又必須遵守和執行的紀律、規定。
公約:管理規章的一種,某一組織、群體為了做好某一工作,正常開展某項活動或維護正常的工作、生產、學習、生活秩序,經過商量確定的、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則。
3.3 會議文書
開幕詞與閉幕詞:有關領導人在莊重、嚴肅的大型會議開幕時和閉幕時的短篇講話稿。
會議工作報告:主要領導人在代表會議、工作會議上代表領導機構所作的,說明成績和經驗、問題和教訓,介紹形勢與工作情況,提出任務與措施的全面性報告。
專題講話:有關領導人在會議上圍繞形勢與任務,就某方面工作、某一專門問題所作的指導性講話。
提案:與會代表按規定向某些重要會議提出并提請大會討論或處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多用于各級政協會議。
會議記錄:當場記錄會議的基本情況,即會議組織情況、會上的報告、講話、發言以及會上討論的問題、議定的事項等內容的書面材料。
3.4 計劃、決策與反饋文書
可行性分析(研究)報告:領導機關、部門、單位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對決策方案進行比較、分析等可行性論證,根據論證結果寫出的報告。
計劃:機關、單位、團體預先對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提出目標、要求、措施和安排的公文。通常說的安排、方案、設想、打算、要點、綱要、規劃等,都屬計劃。
總結:是對前一階段的工作回顧、檢查和分析研究,找出成績與問題、經驗與教訓,用以指導今后工作的一種公文。
答復:是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有關部門,對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政協提案辦理之后,將辦理意見或處理結果直復提出建議、提案的有關人員和組織的公文。
3.5 公務信息文書
調查報告:對客觀事物調查研究后寫成的反映調查結果的公文。
簡報:機關、單位、團體用來反映情況、傳遞信息、交流經驗的一種公文。
信息快報:及時反映公務活動運轉情況和社情民情,供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和指揮工作參考的一種短篇公文。
信訪摘報:信訪部門對群眾來信來訪內容摘要整理而成的報告。
信訪分析報告:信訪部門對一段時間內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作出綜合分析研究而寫出的分析報告。
3.6 日常事務文書
黨政機關、單位、團體在處理機關日常具體事務時所使用的、格式很固定的公文。
3.6.1 公務書信
介紹信:用于證實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介紹其工作使命,憑此與其他單位接洽工作的一種證明性函件。
證明信:用于證明有關人員身份或有關事情真相的一種證明性函件。
公開信:機關、單位、團體就某項重要工作或某個重大問題,向一定范圍的有關人員公開發布的書信。
倡議書:機關、單位、團體或會議、或某一群體就人們所共同關心的事情,向社會或有關方面首先提出的帶有號召性建議的一種專用書信。
慰問信:機關、單位、團體或群體向有關方面、有關人員表示安慰和問候的一種專用書信。
感謝信:機關、單位、團體或群體向有關方面、有關人員表示感謝的一種專用書信。
賀信:向取得成績或遇上喜事的有關方面、有關人員表示慶賀的一種專用書信。
邀請書(請柬):在舉行某項活動、開展某項工作、召開某個重要會議時,向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發出邀請而使用的一種專用書信。
聘請書:機關、單位、團體招聘、聘任某些專門人員所使用的一種專用書信。
3.6.2 告啟文書
啟事:機關、單位、團體需要公開向大家說明某項事情或者希望公眾協助辦理某件事情而使用的文書。
海報:機關、單位、團體向公眾公布有關文藝、體育、科技、學術、展覽等方面活動消息的文書。
聲明: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機關或有關人員對重大事件和問題表明立場、態度、主張而發表的一種文書。
廣告:有關單位通過一定的輿論媒介,進行有關商品或勞務智力服務的公開宣傳、傳遞市場信息的文書。也屬經濟文書的一種。
公示:機關、單位、團體領導機構,需作出涉及某項決策、人事任免、組織處理或安排等重要事項的決定,在事前征求一定范圍公眾意見的一種周知性公文。
3.6.3 條據
單位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在收、領、借錢財物品時所寫的憑據(收條、領條、借條、欠條等)。
3.6.4 大事記
按時間順序連續記載某個機關、單位在一定時期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動的書面材料。
3.6.5 喪事禮儀文書
訃告:機關、單位、團體把某人不幸去世的消息告知親屬好友和有關方面的一種文書。
唁函(電):機關、單位、團體向死者家屬或死者所在單位發出的、向死者表示哀悼、向其家屬或所在單位表示慰問的專用書信(電報)。
悼詞:領導人代表機關、單位、團體在追悼會上對死者表示悼念與哀思的致詞。
(注意:日常事務文書的不少文種(啟事、條據、訃告等),具有兼容性,當用于私人時則不屬公文而是私人文書了。)
4 公文文種
4.1 文種的含義
把性質和用途相同的公文歸為一種,并規定一個固定名稱,即公文種類,簡稱文種。
文種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須在標題中標明文種。
4.2 正確標明文種的作用
有利于維護公文的嚴肅性、規范性。
為公文撰寫提供方便。
為公文處理提供方便。
撰寫公文時,務必正確選用文種。不用、錯用或生造文種,都會損害公文的效用。
4.3 選擇文種的依據
要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有關領導機關關于公文處理的有關規定,選擇恰當的、規范的文種。絕不能違反有關法規、規定和標準,隨意另選文種。
要看作者與主要受文者(即主送機關單位)的工作關系(上行文種、下行文種、平行文種)。
要看作者權限。
要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的需要。
4.4 正確區分一些易混淆的文種
能否正確選用文種,直接關系到公文質量的高低、表達效果的好壞和公文處理的方便與否。
4.4.1 決定與決議
都是帶有制約、規范、指揮或指導作用的指揮性公文,在性質、寫法上都有許多相似之處。寫法上,一般都不在正文前些主送機關,而是在文尾抄送欄標明主送或者分送單位。正文都由行文依據、行文事項和結語三部分構成,都可視內容多少寫為篇段合一式、多段式、總分條文式和分部式結構。
顯著區別:成文過程不同;發文機關(組織)不同;涉及內容不同;作用不同;寫作格式上簽注和落款不同。
4.4.2 公告與通告
都是周知性公文,內容都不涉及秘密,都要公開發布,登報、張貼、通過電視播出或廣播,寫法也相似。
顯著區別:內容適用范圍不同;制發單位不同;發送對象不同;作用不同。
特別注意不能濫用公告。
4.4.3 請示與報告
都是上行文。
顯著區別:行文目的、作用不同;呈報時間不同;主送機關不同;受文機關處理方式不同;涉及內容不同;寫作側重點不同。
4.4.4 請示與函(請求批準函)
這里的函專指用于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的函。
都可用于請求批準。
顯著區別:類型不同;主送機關不同;內容范圍不同;受文機關復文方式不同。
4.4.5 批復與函(審批函)
這里的函專指有關主管部門發出的審批函。
都可用于審批有關事項。
顯著區別:類型不同;主送機關不同;內容范圍不同。
4.4.6 規劃與計劃
都屬計劃類文種。
顯著區別:規劃是時間較長、范圍較廣、內容比較概括的長遠計劃,常常是對工作方向、目標提出提綱式、原則性的計劃;計劃則可用于各種情況、各種場合,時間角度上區分,年度內常用計劃,機關單位層級區分,基層單位常用計劃,計劃的內容更具體,通常包括目標任務、工作措施、步驟時間、督促檢查。
4.4.7 法規、規章與管理規章(規章制度)
盡管在寫作上有一些共同特點,但它們畢竟是外部結構相似而性質極不相同的兩類公文。
顯著區別:效用不同;作者的限定范圍不同;制發程序不同;文種不同。
5 公文的作用
明法傳令,指揮工作;
聯系公務,溝通信息;
宣傳教育,引導輿論;
記錄記載,以為憑據。
6 公文的文面格式
指公文正式文本的印制規格樣式。
極強的程式性、規范性,有利于公文的寫作和處理。
6.1 公文文面格式的類型
公文式文面格式。
專業規范文本式文面格式。
一般文章文面格式。
6.2 規范的公文文面格式的作用
保證公文的完整、正確、莊重,是公文權威性、有效性的具體表現形式。
可以為公文的撰寫、處理、運用、立卷歸案提供方便,有利于提高辦文效率,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可為辦公自動化奠定基礎。
6.3 公文文面格式的特點
具有規范性和確定性。
7 公文的撰寫
7.1 公文撰寫的基本要求
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體現發文單位的意圖;全面、真實地反映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問題準確,分析問題實事求是;解決問題的政策、措施切實可行。
主旨突出,觀點鮮明,內容充實,條理清晰,結構嚴謹,表達準確,語言精煉,篇幅簡短,文風端正。
得體合規,符合公文特定的體式要求:行文關系、文種、格式符合規范;表述宜用直筆,忌用曲筆,應露而不藏,直言不諱;行文語氣得體;堅持一文一事。
公文的語言需要做到:明晰,準確,簡樸,莊重。
7.2 公文撰寫的具體要求
7.2.1 突出主旨
正確使用標題:公文式標題、四項式標題、新聞式標題。
顯示主旨句:題目明旨,開門見山,篇末點題,片言居要,一線貫通。
7.2.2 強化觀點
明白顯示、準確表達觀點。
用好小標題:層首句、段首句、條首句。
注意強調觀點:層前總提語;層后總括語;文中強調語。
7.2.3 充實材料
事實材料:人物、事件、工作情況、現象、細節、數據圖表等。
理論材料:經典著作、領導講話文稿、文件、報刊重要社論及重要理論文章。
材料處理(不違背事實真相、不改變事情原意、不損害事物本來面目):概括材料,以少勝多;濃縮材料,去粗取精;截取材料,去繁就簡。
材料表現力、說服力:點面材料、對比材料、正反材料、現實材料和歷史材料、定性材料和定量材料。
材料安排:先亮觀點,后舉材料;先列材料,后擺觀點;邊列材料邊擺觀點。
7.2.4 安排結構
7.2.4.1 公文安排結構的要求
圍繞主旨安排結構。
層次清楚、思路清晰。
完整、嚴謹、合理。
7.2.4.2 公文結構的基本內容
標題。
開頭:概述情況;說明根據;介紹目的;交代原因;闡明觀點;表明態度;提出問題;慰問祝賀;引述來文;列序號。
結尾:收篇點題;提出希望、號召、意見、建議;強調說明;表示祝賀、慰問;自然作結。
層次:序號、小標題、層首句等。
段落:最小單位、自然段、小于層次、明顯換行標志。
過渡:詞語過渡、句子過渡、段落過渡、自然過渡。
照應:題文照應、首尾照應、前后照應。
7.2.4.3 結構的基本形式
橫向組合結構:簡單列舉式;總分條文式。
縱向組合結構:直敘式;遞進式。
縱橫交叉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