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8-03-21 00:08
Norvid 閱讀(880)
評論(0) 編輯 收藏 所屬分類:
讀書筆記
在08年3月期的“程序員”中,潘加宇的“用例有粒度嗎”這篇文章感覺非常好,讓我有種茅塞頓開之感。遂作筆記如下。
- 做用例前,要先弄清楚研究對象是什么,并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偏離主題。不然會發生“患者到醫院掛號”,或者“患者到醫院信息系統看病”之類的笑話。
- 只要在形式上能寫出符合需求標準的路徑、步驟,都可以作為用例。注意,是“可以”,并不是“一定”。
- 做用例分析時最常犯的錯誤是:把步驟當作用例。如“取款”用例中的“驗證密碼”與“扣除帳戶金額”,它們是“取款”用例的步驟,而不是其子用例。
- include的目的是為了復用有價值的步驟集合。形式往往是多個大用例include一個可復用的用例,即“多個老大include一個小弟”。
- 用例是否用對了的一個判斷標準是:其是否加強了和涉眾的聯系。如多級審批中,局長樂意跟科長共享一個審批功能嗎?
- 層次問題的出現常常是因為把研究對象弄錯了,或者將系統契約與非契約混在一起。如將醫院的職責“強加”給了醫院信息系統。
- 講究“復用”不是需求要考慮的事情,而是設計要考慮的。高煥堂老師說:需求是收益面,設計是成本面。
- 用例的步驟應該是回合制的,一個回合內包括一下幾類步驟:
- 1.執行者請求;
- 2.系統驗證(可選);
- 3.系統改變(可選);
- 4.系統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