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克爾.所羅門——《怎樣找東西》一書的作者將為您提供“尋物學”的十點建議。
第一點建議,“不要急于尋找”。66歲的 所羅門說,“丟東西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翻箱倒柜,漫無目的的胡亂折騰,這是很多人常犯的錯誤”。
第二點建議道出了所羅門尋物學的精華。“東西沒有丟,丟失的是你正常的思維”。他說,“沒有丟失的東四,只有不會找的人”。所以,我們不得不接納第三個建議,盲目的恐慌會遮蔽我們的眼睛。開始尋找之前,一定要心態平和,自信滿滿。不妨先坐下來喝茶,然后開始忙活。
建議四很簡單, “東西經常會呆在最初的地方,”這位哈弗大學高材生說,“你是不是有存放東西的固定地點?如果有,先找那里, 別讓眼睛左右有你的思維。外套可能就放在常用的衣架上,字典可能就放在書桌上。”
至于第五點建議,大家或許都有類似的經驗。“當你心緒平靜下來時, 你或許會奇跡般的記起丟失的東西。突然記起自己沒有丟, 只是放錯了位置。”
有的時候,就像第六點建議的那樣,你可能正在直勾勾的盯著要找的東西,卻就是“看”不見。“當一個人急匆匆、思維處于高度激動狀態時, 很容易成為‘睜眼瞎’。看不到要找的東西。請再仔細地尋找一遍。”
所以,當你嘴里嘟噥著“車鑰匙”的時候,牢記第七點建議-“遮蔽效應”。車鑰匙其實就在你認為的地方, 只不過被某個物體蓋住了 。
“掀開任何能遮擋東西的物品,如報紙,如果還沒有,那么采納第八點建議。”有的東西只是稍微挪動了一點位置,雖然很小, 卻足以讓他們逃離你的視線。 藏在打字機下的鉛筆,放在抽屜最里面的工具等等。“根據我們的觀察,東西挪動的距離不超過18英寸,以18英寸為半徑畫圓, 仔細在這個區域查找, 勝利的概率就比較大。”
第九點建議寓于常識之中,當你丟失東西時,好好想想丟在哪兒。“當你精疲力盡的翻遍所有的地方, 沒有發現蛛絲馬跡時,你得到最終的結論, 也就是第十條建議,不是你的錯。換句話說,就是別人借了你的雨傘,吃了你的油炸圈,拿走了你的車鑰匙。”
“其實還有第十一點建議,”所羅門說,“無論如何, 有些時候, 命運會選擇把某些東西從你的財產中永久的拿走。 接受這一點, 然后繼續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