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對那三種工廠模式濫用,卻有時候又忘了叫什么
簡單工廠 工廠方法 抽象方法模式。
創建模式可分為:簡單工廠 工廠方法 抽象方法模式 單例模式 多例模式 建造者模式 原型模式
創建模式又分為:類的創建模式和對象的創建模式:即通過類繼承和對象委托方式
三種工廠示意圖:

原型模式滿足三點:
1,克隆對象與原有對象不同
2,克隆對象與原有對象的getClass()方法相同,即需要相同的類型
3,equals方法克隆對象與原有對象相同
前兩條充要條件,第3條必要條件
克隆分為:深克隆,淺克隆
深克隆:復制基本變量以及引用所指向的堆對象
淺克隆:只復制基本變量及引用,引用仍然指向同一個堆對象。
深克隆要考慮:克隆的深度,即引用對象是否還包括引用。
示意圖:

單例模式:
/**線程安全**/
private static A a = new A();
private A(){}
public A getInstance(){
return a;
}
/**非線程安全 可改造成線程安全*/
private A a ;
private A(){}
public A getInstance(){
if(a ==null){
a = new A();
}
return a;
}
示意圖:
posted on 2013-09-2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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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數據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