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類方法的名稱、參數簽名和返回類型必須和父類相同。(重載是方法名相同,方法參數一定不同,方法的返回類型可以不相同、方法的修飾符可以不相同)。
2、子類方法不能縮小父類方法的訪問權限。
3、子類方法不能拋出比父類方法更多的異常。
以上兩個都與java的多態機制發生沖突。
4、方法覆蓋只存在于子類與父類(包括直接父類和間接父類)之間,在同一個類中方法只能被重載,不能被覆蓋。
5、父類的靜態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為非靜態方法。
6、子類可以定義與父類的靜態方法同名的靜態方法,以便在子類中隱藏父類的靜態方法。
7、父類的非靜態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為靜態方法。
8、父類的私有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
9、父類的非抽象方法可以被覆蓋為抽象方法。
posted on 2011-11-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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