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USE CASE的原則
用例是短文
用例可以是一個場景,包括動作和互交。
用例可以是一組場景,描述不同場景下的行為。這種書寫格式可以在任何時候描述有變體的行為,例如黑盒需求,業務流程,系統設計說明。
用例里不要有系統設計
用例里不要有界面設計
用例里不要有特性列表
用例里不要有測試
用例應該描述行為需求
用例的主場景不要超過九步。可以在適當的層次上得到子目標和移除設計說明。
用例的最大價值不在于主場景,而是在于備選行為。主場景可能只占用例長度的四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use case評價標準
是否每個Use Case 都包括至少一個actor?
是否每個Use Case 都獨立于其他Use Case?
是否每個Use Case 都有一個簡單的行為或事件流?
是否每個Use Case 都有一個唯一的、直觀的、可擴展的名稱,使它不至于在后期被混淆。
用戶是否容易理解Use Case 的名稱和描述。
使用 use case 十大誤區
1. 系統的boundary 沒有定義或經常改變;
2. 從系統觀點而不是actor觀點來定義Use Case;
3. Actor的名稱不一致;
4. Use Case 定義過多;
5. Use Case 和actor之間的關系象蜘蛛網一樣錯綜復雜;
6. Use Case的說明太長;
7. Use Case的說明不清楚;
8. Use Case沒有正確的描述功能需求;
9. 用戶無法理解Use Case;
10. Use Case 無法正常結束。
不要將Use Case 說明書與用戶接口設計相混淆
轉自:
http://www.itisedu.com/phrase/200603042249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