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為性能而犧牲代碼的可能性。
2.不能孤立的考慮性能,要權衡付出的努力與能夠得力的利益之間的關系。
3.性能是大型工程要關心的問題,但通常不是小型工程需要考慮的問題。
4.使程序能夠運轉應該比鉆研程序的性能有更大的優先權,一旦我們擁有了可運轉的程序, 我們可以使用剖析器來使其更有效。僅當性能被確定為關鍵因素的時候,在初始設計/開發期間才應該予以考慮。
5.不要假設瓶頸在什么地方,而應該運行剖析器來
獲得數據。
6.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應該顯示的將無用對象設為NULL,從而顯示的將其銷毀,有時這可能是對垃圾回收器的一種很有幫助的提示。
7.程序大小的問題。僅當程序是大型的,運行時間長而且速度也是一個問題時,性能優化才有價值。
8.static final 變量可能通過 JAVA 虛擬機優化以提高運行速度。因此程序常量也應該聲明為 static final.
posted on 2011-10-3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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