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設計,前人總結了五大原則,簡稱為:SOLID原則,具體如下:
S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單一責任原則:一個類有且只有一個職責。
O (Open closed principle)= 開閉原則:軟件實體(類,模塊,函數等)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L (Lisc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iscov替換原則:子類型必須能夠替換它們的基類,也就是使用基類引用的函數必須能夠使用派生類而無須了解派生類
I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隔離原則:用戶不應該被迫依賴他們不使用的接口,接口只應該包括必要的方法而不是所有的
D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依賴倒置原則:高層次的模塊不應該依賴于低層次的模塊,而是,都應該依賴于抽象。
其他若干原則:
“組合替代繼承”:用組合比用繼承好;
“笛米特法則”:類對其它類知道的越少越好;
“共同封閉原則”:相關類應該一起打包;
“穩定抽象原則”:類越穩定,就越應該是抽象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