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froName(“cc.a.C”)
返回:C這個類的class(其實是這個類的字節碼)
作用:告訴jvm使用相應的加載器,將C.class加載入jvm(至于加載到哪個位置,本人還不知道)
而Class.forName(“cc.a.C”).newInstance()則是實例化一個對象;而new關鍵的作用也是實例化一個對象
所以可以粗略的將這兩種實例化對象的方法等同。
當然它們有不同的地方。
在網上看到別人是這樣區別的:
newInstance: 弱類型。低效率。只能調用無參構造。
new: 強類型。相對高效。能調用任何public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