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ICL的國內法部分,覺得特別亂,什么條理、細則、規定、通知、辦法的一大堆,這些怎么都是法啊,不知道說什么好啊。
人的一生往往都是走過去了,才發現其實自己想要的東西曾經是觸手可得的.
最怕走到盡頭的時候,發現一路上過來,陪著自己的都一直是一個陌生人。
可是,當一個知心的姑娘站在我面前的時候,我卻沒有知覺,當我醒過來的時候,又作困獸之斗,結果毀滅了希望。
我不知道應該怎么辦,總覺得自己還小,感情的事現在考慮早了點,可是如果我已經和它迎面相撞了呢?
我應該死死抓住他嗎?
魯迅說,悲劇就是把美好的事物破壞給你看。這么說,我有可能既是主角,又無意中作了導演應該做的。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常常想,我是不是就是那種一生孤單也活該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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